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信用修复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5年,全省已累计为6.55万户经营主体完成违法失信信息修复工作,有效帮助企业突破在信贷申请、招标采购、政策扶持等方面的限制,助力企业重塑信用形象,提升市场竞争力。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的原则。一方面严格依法履职,依法公示各类违法失信信息,并实施必要的信用惩戒;另一方面聚焦经营主体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做好信用修复服务工作,充分释放经营主体活力。
为深入贯彻"监管+服务"理念,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性地将信用修复环节融入行政处罚流程的前端。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违法失信信息的公示期限,并提醒其在符合条件后及时申请信用修复。此外,通过升级相关系统优化服务功能,现已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全程网办。系统中新增了提醒说明、咨询电话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申请人可全程跟踪办理进度和修复结果。针对不同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提供"一企一策"的精准帮扶措施,包括压缩办理时限、点对点指导、全程帮办和守信承诺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自去年12月25日《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辽宁省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管理工作机制。在原有可修复范围(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基础上,新增将"双随机检查"等抽查检查结果中的负面信息纳入修复范畴;同时压缩公示期和办理时限: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由6个月缩短至3个月,信用修复办理时限则从15个工作日缩减到7个工作日。此外,还开发了跨区域信用修复数据传输功能,实现信用修复"异地办""高效办""零跑路",进一步提升修复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