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了解到,自治区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政策已正式落地实施,这一政策将为当地储能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据悉,依据自治区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及其配套文件,针对纳入自治区规划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向电网放电量给予补偿。具体而言,2025年及之前建成投产的项目,其补偿标准定为每千瓦时0.35元。

今年五月期间,内蒙古电力公司与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已完成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首笔补偿费用的支付工作,总规模接近亿元。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储能容量补偿机制将为项目投资提供稳定的收益预期,从而增强企业在我区建设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的信心。

随着该政策的全面落实,预计将有效激发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推动内蒙古地区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持续扩大。这不仅为新型储能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提供了有利条件,也将助力内蒙古在这一领域实现更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