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信息概览:
• 当前案件审理状态:正在审理中,已立案待开庭
• 公司在本案中的角色:作为原告参与诉讼
• 涉案总金额: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为13,092.38万元(含本次诉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2%。
• 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未作出最终判决,目前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一) 案件一
1. 当事人信息:
• 原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江苏中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恒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案情背景:
2021年,原告与被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就"御窑路西、观塘路南研发楼(SXDK20210001)项目"签订了《幕墙工程专业分包合同》。2025年1月24日,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原告诉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各方已于2025年5月23日就无争议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于2025年6月4日收到824万元款项。目前等待法院对争议事项进行开庭审理。
3.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6,678,938.8元及逾期利息损失;
(2) 确认原告就承建工程项目享有优先受偿权;
(3) 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二) 案件二
1. 当事人信息:
• 原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北京紫光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案情背景:
2022年1月,原被告签订《北京西山锦绣府6016和0010地块幕墙工程2标段(0616地块2-11#、14#、15#楼)幕墙工程施工合同》。2025年4月,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原告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等待开庭审理。
3.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支付欠付工程款人民币18,373,965.06元;
(2) 要求被告支付迟延付款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4月30日为人民币1,206,710.16元;
(3) 确认原告对工程项目的拍卖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 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
二、过去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总金额为13,092.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2%。其中:
• 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涉及金额:10,982.70万元;
• 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2,109.68万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未作出最终判决,目前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