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绍兴滨海新区芯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5名交易对手方合计持有的芯联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72.33%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公告,上交所定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7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进行审核。

本次交易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目前,该交易能否最终完成以及具体时间安排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所有公告信息将通过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发布,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后续公告,谨慎投资以规避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